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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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8      文章访问量: 193

各学院:

根据《南通大学评教实施细则》(通大处教质〔20215号)要求,学校将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全体在校学生。

二、参评课程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包括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和独立实践环节等)。

三、评教时间

第十四周——本学期教学周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网上评教的结果是对教师进行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以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及时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检查和督促评教的进展。

(二)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为学生评教工作的责任人。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教工作的组织管理,组织年级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对全体学生进行“学生网上评教”的动员和宣传。有条件的学院要开放机房供学生评教使用,确保每个学生都能独立完成网上评教任务。

(三)评教系统对教师屏蔽参评学生的信息,教师无法查阅参评具体学生给的评价等级,希望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学生要客观、公正、真实地进行评价,更好地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任课教师应正确对待学生评教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教过程或诱导评教结果。

(五)凡是未执行教学计划而擅自开设的课程(或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教学计划而开设的课程),其任何评价结果均不予认可。

(六)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掌握评教进程和结果,根据《南通大学评教实施细则》要求,及时根据学生评教反馈信息监控和督促教师教学水平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五、操作程序

(一)进行评教的学生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南通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后进行评价。

电脑端:南通大学网站首页上“智慧通大”系统内“系统业务直通车”面板中的“本科生教务系统”;南通大学网站首页底端导航上“本科教务”;教务处网站首页,单击导航栏上的“教务管理系统”;网页浏览器地址栏内直接输入:tdjw.ntu.edu.cn

手机端:今日校园APP服务教务服务(本科)栏内的本科生教务;浏览南通大学网站首页上“智慧通大”系统内“教务服务(本科)”(通过我的收藏中点“更多应用”进入)面板中的“本科生教务”;浏览教务处网站首页,单击导航栏上的教务管理系统;手机网页浏览器地址栏内直接输入:tdjw.ntu.edu.cn

(二)学生登录后平台后点击页面导航栏中“教学评价”下的“学生评价”栏目,选择课程授课教师开始评价,最后按“提交”按钮完成对一位教师的评价。

登录平台后如评教过程中发现问题请与教学质量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5012074)。

 

 

教学质量管理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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