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有关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具体要求,学校于近日组织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从第九周开始,第十一周结束,检查方案与进度由各学院确定。
二、检查内容:
1.理论课程教学环节落实情况与执行情况;
2.实践教学环节和实验教学环节落实情况与执行情况;
3.各种教学文件、资料、档案的规范及归档情况;
4.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5.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6.学院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7.教师的教学态度、教案编写、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教师调(停)课,准时上、下课等教学情况;
8.学生的学习态度,上课迟到、早退、缺课情况,上课听讲、完成作业、晚自习等学习情况;
9.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情况及教学效果;
10.选用教材质量调查。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分工协调,切实落实教学检查的各项内容。
2.各学院应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映。
3.学校领导、学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教学督导要深入课堂、实验室听课,掌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运行情况。
4.各学院应对期中教学检查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认真填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运行情况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教学质量管理处。总结的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和教学基本情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针对问题提出详实的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总结要有数据、有材料支撑,措施要具体可操作。
5.教学质量管理处将组织抽查部分学院的教学情况,同时召开相关座谈会,了解整体教学运行情况。
6.以上材料于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一周内(11月24日前)送教学质量管理处。所有材料上请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lglc@ntu.edu.cn。
教学质量管理处
教务处
2017年10月24日
信息发布:教学质量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