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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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14      文章访问量: 10

各相关学院:

为提升师范教育培养质量,有序推进我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4〕14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相关专业申请参加2025年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有三届本科毕业生的师范类专业。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专业自评及学院审核

申请专业认真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牢固树立认证工作“主线”和“底线”意识,紧紧围绕“五个度”,对照认证标准和最新的《自评报告撰写指南》,开展专业自评及申请材料准备工作。经学院审核后,于10月14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二)校内评审及材料完善

10月24日前,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排序并反馈意见。11月11日前,申请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申请材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三)材料提交

申请专业登录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材料,11月14日前学校报送省教育评估院。

三、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建立层层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组织专业全体教师参与,将专业认证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评和申请材料准备工作,确保认证申请圆满完成。

(二)认证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份)请于11月14 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啬园校区6号楼119室,电子版材料分别以Word和PDF格式,按清单序号打包成两个文件夹,清单包括:1.江苏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书;2.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3.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

联系人:包云,85012074,邮箱zlglc@ntu.edu.cn


附件: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4〕14号)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办〔2018〕2号)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南(中学教育第二级)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