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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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23      文章访问量: 10

各学院:

根据《南通大学评教实施细则》(通大处教质〔20215 号)要求,学校将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全体在校学生。

二、参评课程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和部分独立实践环节等)。

三、评教时间

第十四周—本学期教学周结束。

四、工作要求

1.网上评教的结果是对教师进行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以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及时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检查和督促评教的进展。

2.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为学生评教工作的责任人。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教工作的组织管理,组织年级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对全体学生进行“学生网上评教”的动员和宣传。有条件的学院要开放机房供学生评教使用,确保每个学生都能独立完成网上评教任务。

3.评教系统对外界用户屏蔽参评学生的信息,教师无法查阅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希望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学生要客观、公正、真实地进行评价,更好地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4.任课教师应正确对待学生评教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教过程或诱导评教结果。

5.凡是未执行教学计划而擅自开设的课程(或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教学计划而开设的课程),其任何评价结果均不予认可。

6.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掌握评教进程和结果,根据《南通大学评教实施细则》要求,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操作程序

1.进行评教的学生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南通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后进行评价。

电脑端:南通大学网站首页上“智慧通大”系统内“系统业务直通车”面板中的“教务系统”;通过南通大学网站首页上“教务管理”,进入教务处网站首页,单击导航栏上的“教务管理系统”;网页浏览器地址栏内直接输入:tdjw.ntu.edu.cn

手机端:南通大学网站首页上“智慧通大”系统内“平台服务”(通过我的收藏中点“全部应用”进入)面板中的“教务系统”;教务处网站首页导航栏上的“教务管理系统”;网页浏览器地址栏内直接输入:tdjw.ntu.edu.cn;今日校园APP中“平台服务”栏内的“教务系统”。

2.学生登录后平台后点击页面导航栏中“教学评价”下的“学生评价”栏目,对课程相关教师评价,最后按“提交”按钮完成对一位授课教师的评价。

3.登录平台后如评教过程中发现问题请与教学质量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5012074)。

 

 

教学质量管理处

教务处 

202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