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扎实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推进“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教学理念的全面落实,经研究决定,2021年7月19 日-21日开展师范类认证专业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本科教学督导、有关专家。
二、检查内容
1.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情况;
2.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情况;
3.2020-2021学年两学期期末试卷完整性归档情况,包括课程大纲(含评分标准)、过程性记录(形成性评价)和试卷(含试卷分析)。
三、相关要求
1.请有师范专业的学院,包括文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整理好相关材料。
2.各检查组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本次专项检查结束后各组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学院,请学院根据反馈情况落实整改。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