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具体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从第十六周开始,第十八周结束,检查方案与进度由各学院(系)确定。
二、检查主要内容
1. 各项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和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情况;
2. 学生复习迎考情况;
3. 期末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4. 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 2017教学计划修订完成情况;
6. 下一学期教学准备工作,包括教学任务的落实、任课教师的配备、教材的选用、课表的编排等。
三、检查方式
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须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检查下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为下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由各学院(系)自行组织进行,检查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四、具体安排
1.各学院(系)要认真做好检查的组织工作,学院(系)领导、班主任、辅导员、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分工协调,切实落实教学检查的各项内容。
2. 各学院(系)应对期末教学检查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认真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运行情况调查表》。总结的内容包括期末教学检查的组织和教学基本情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重点是针对问题的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总结要有数据、有材料支撑,措施要具体可操作。
3. 教学质量管理处将组织力量抽查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的落实情况,按照学校统一布置抽查部分学院(系)的教学情况,了解整体教学运行情况。
4. 以上材料于期末教学检查结束后一周内(6月30日前)送教学质量管理处。所有材料请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邮箱地址:zlglc@ntu.edu.cn。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运行情况调查表.doc
教学质量管理处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信息发布:教学质量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