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动物中心、神经科学系、航海医学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12号)要求,为了保证学校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学校对部分需要相关学院和部门的配合数据下发各学院和部门进行填报和补充,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有关填报事项如下:
一、请各学院和部门通过南通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联系人邮箱收取下发的数据和填报说明。
二、请各学院和部门根据填报说明中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和补充,并根据要求将数据表发至相应职能部门邮箱。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6年11月10日
信息发布:教学质量管理处